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新冠疫苗

  近期,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涉疫苗犯罪专项行动,主动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走私疫苗,接种疫苗过程中发生的非法行医和以疫苗为幌子进行诈骗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苗研发生产流通使用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工作。(2月2日《光明日报》)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江苏、北京、山东等地公安机关近日成功破获一起特大制售假新冠疫苗案件,打掉了造假窝点,斩断了犯罪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80余名,现场查扣假新冠疫苗3000余支。经审讯查明,2020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孔某等人为牟取暴利,通过向预灌封注射器组合件注入生理盐水加工制作假新冠疫苗,并层层加价销售。这次的专项行动可谓切中要害,具有重要意义。

  销售假新冠疫苗,不仅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扰乱疫苗接种秩序,还会降低民众对接种疫苗的信心。更为关键的是,接种者误以为疫苗接种后会产生一定的保护作用,但实际上没有任何功效,这样可能会误导接种者降低警惕性,让感染和传播疫情的风险增大。在全国上下正紧锣密鼓开展新冠疫苗接种的关键时期,其危害性更是不可估量。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新冠疫苗,关键是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始终保持对各类涉疫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落实全链条监管、全系统防范,决不让此类犯罪活动扩散蔓延。要做好信息发布,使整个接种过程透明有序,让浑水摸鱼者不再有操作空间,不让群众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