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短视频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监管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从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社团组织“美境自然”,也就是广西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协会,经过调查发现,在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短短一个月内,仅几家主流短视频平台上,就有399个账号发布涉嫌违规拍摄、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视频。更令人吃惊的是,这类视频的总播放量竟超过了1738万,点赞量也超过30万。(1月17日央广网)
据报道,这些野生动物主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比如亚洲象、红珊瑚、海龟、红隼等;地方重点保护动物,比如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里的保护动物,比如薮猫、灰鹦鹉等。它们都是受国家相关法律条例保护的,其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等都需要取得相关的证件和审批。有些账号在展示这些野生动物的时候,更是明目张胆地表示可以出售、接受预订。而更多的账户为了“避嫌”,虽然对是否出售闭口不谈,但是却把QQ号、微信号等联系方式放置在账号显眼位置,如果有网友想要购买,可能就会添加他们的联系方式,私下交流、交易。
对于这些平常很少见到的野生动物,如果只是通过文字、图片了解它们,多数人可能并没有想要购买和饲养的意愿。与文字和图片形式不同,短视频通过动态展示动物进食、嬉戏等日常活动,让人感觉它们憨态可掬,容易引起人们购买和饲养的念头。但短视频平台上展示的野生动物,不少都是受国家相关法律条例保护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短视频平台上展示野生动物的账号,鲜有出示合法手续和证件的,即便有个别账号出示了手续和证件,但是对于姓名、地址等信息也都进行了模糊处理,不管是网友还是平台,根本无从辨别真假。换言之,多数账号展示饲养、繁殖、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都可能涉嫌违法。
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私自购买和饲养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更可能违反法律,而且野生动物饲养难度很大、成本很高,非经专业训练的人很难应付。对此,人们应该提高认识,为了生态环境和个人健康,拒绝购买、饲养野生动物。短视频平台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审核力度,不能让平台为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提供支持。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如果网络平台违法为上述交易提供了服务,要及时制止查处,推动网络平台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堵住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