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支付不应侵犯消费者权利

  日前有用户反映,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美团外卖和美团买菜分别开通金融服务即“美团月付”,欠款100多元。不少网友表示,也曾有过类似经历,涉及的业务不仅是外卖和买菜,还包括单车、打车等。“美团月付”是一种授信付款服务,逾期会在个人征信中体现。目前,当事人表示事件已处理,被免除贷款费用,但心情仍十分复杂。(1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美团月付”金融服务类似于支付宝的“花呗”,当月消费下月还款。“美团月付”逾期后,罚息按天收取,利息为每日0.05%,也就是说,相当于一年约18%的利率;逾期记录会在个人征信中体现,可能会影响通过其他渠道申请贷款的审核。有用户表示,“之前骑美团单车也莫名其妙开通了这个,1.5元都给我贷款!”美团投诉客户经理表示,“大多数人都开通了300元月结账单,这是对优质客户的默认服务。”一项如此重要的金融信贷服务,怎能成为“对优质客户的默认服务”?

  从法律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消费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这是两项至关重要的消费权利,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是企业必须坚守的经营底线。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而消费者在网上点餐、买菜、骑车等,就会被默认开通“美团月付”,显然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默认开通的金融服务,不是消费者所需要的,注定会被用脚投票的方式淘汰掉。业内人士分析,信用支付市场竞争愈发激烈,除了蚂蚁花呗、京东白条等产品,美团、滴滴、携程等也在进入这一领域。在这样的背景下,谁能对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谁才能最终赢得市场。更进一步说,随着市场的发展,信用支付将会面临严格规范的监管,谁能守法经营,谁才会走得更远。因此,开展信用支付服务的出发点,应该是服务用户,合法合规,而不是为抢占市场而侵犯消费者权利。

  数字化时代,消费陷阱不断升级,消费者需要提高警惕,对默认开通的支付服务多留心。相关平台则应立即对侵权行为进行整改,力争让用户用得舒心放心。监管部门对信用支付企业应加强监管,对出现问题者及时叫停并追责,消除行业各种潜规则和霸王条款。同时,对新入场的信用支付企业提高准入门槛,规范市场行业竞争,引导企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