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好“学法减分”试点的改革创新效能
1月5日起,云南公安交管部门在昆明、曲靖、玉溪、保山4个市试点开展公安部统一版互联网“学法减分”系统应用工作。目前,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已在昆明、曲靖、玉溪、保山上线。值得提醒的是,在3日内学习满30分钟并审核通过后,需要在7个工作日内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减1分,每个记分周期最多可减6分。(1月5日《春城晚报》)
“学法减分”是针对持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记分,参加网上交通安全学习并考试合格后,予以减免记分的措施。早在2020年年初,公安部就发布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根据文件精神,“学法减分”措施被提上议程,社会对此给予厚望,不少驾驶员认为这是一项不错的民心工程,是公安交管部门改革创新的有益尝试。对一些不小心被扣分的驾驶员来说,更是一项提高法律意识的重要举措。
从此次云南四地的试点来看,推行“学法减分”还是谨慎稳妥的,对“学法减分”的具体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学法减分”试点目的是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更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用这样的方式来倒逼交通违法驾驶员从“被动学法”向“主动学法”转变,从而达到教育的目的,让驾驶人拥有更好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但要注意的是,个别人在“可以减分”的心理暗示下可能更加放飞自我,主动放任交通违法行为,这就背离相关制度“试点”的初衷,必须要加以重视,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举措。
试点“学法减分”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应该利用大数据来分析与研究试点之后的一些现实情况。比如,通过“学法减分”的驾驶员,在同一事项上“再犯”的比例;在某一类的交通违法行为上,通过“学法减分”的驾驶员和没有通过“学法减分”的驾驶员是否有区别;试行“学法减分”之后,交通违法行为的升降趋势等等。这样,就可以用科学手段来衡量与评估试点工作,发挥好“学法减分”试点的改革创新效能,为推行“学法减分”提供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