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记者汤瑜)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约》),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到2021年1月13日。《管理规约》增加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和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等内容。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民法典关于业主表决的有关规定,《管理规约》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如业主可以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共同决定本单位范围内的物业管理事项,事项范围和决定程序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管理规约》规定,业主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管理规约》提出,业主应遵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承担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不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遵守《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患有传染病时,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控制家庭室内活动噪声,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管理规约》明确,物业管理区域突发失管状态时,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确定应急物业服务人,提供供水、垃圾清运、电梯运行等维持业主基本生活服务事项的应急服务。提供应急物业服务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等相关内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应急物业服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