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通特殊群体立案窗口 发布“一次办好”立案清单

  本报讯(□董楠 通讯员何文婕 吕佼) 日前,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明确青岛全市两级法院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4项举措,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问题。

  青岛市将进一步畅通立案渠道和入口。设立老弱病残、军人等特殊群体立案窗口,对不会、不便使用网络技术的人群,原则上不引导自助立案,直接提供窗口立案服务。加强标准统一和公开。进一步明确和公布《立案指引》《“一次办好”立案清单》。推进网上立案无纸化办理,对当事人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严格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要求,对起诉材料不齐全的,做好释明工作,提供补充或补正材料清单。规范诉前调解与登记立案程序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自愿、合法原则,当事人同意诉前调解的,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不同意的或者拒绝表示的,转登记立案。对于30日内调解不成的,自动转入立案系统,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杜绝以诉前调解为由拖延立案。设立立案联系和监督电话,公布青岛两级法院立案专项服务电话,专人接听和处理立案过程中的咨询、查询和投诉、举报,及时纠正不当做法,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问题。

  据了解,自2015年5月1日全面施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青岛两级法院登记立案121.8万件,与改革前5年同比增加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