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好地铁电子设备“静音令”
《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式实施首日,截至12月1日下午1点,执法人员一共劝阻了19名电子设备外放的乘客。除上海之外,目前已有北京、天津、兰州、贵阳、昆明、武汉等多地出台了相关规定,并以“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形式对地铁上禁止外放声音予以明文规定。(12月2日《新京报》)
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出台或完善地铁静音规则,颁布地铁电子设备“静音令”。地铁电子设备“静音令”顺应了很多乘客的需求,能够给地铁车厢降噪,优化地铁的乘坐环境,提升地铁文明,呵护乘客的权益,给乘客带来更舒适更惬意的出行体验。显然,和“禁食令”一样,电子设备“静音令”也是地铁管理上档、服务升级的重要措施。
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第36条明确规定,乘客不得有“大声喧哗、吵闹,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地铁电子设备“静音令”于法有据,也顺应了加强公民权益保护的社会趋势。目前,多地在执行地铁电子设备“静音令”时,大多采用人力劝阻手段,并没有有效的惩罚措施,少数地方对屡劝不改的乘客采取了罚款、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等手段,但真正被惩戒的乘客寥寥。
落实地铁电子设备“静音令”需要规则,需要管理制约措施,但更需要乘客的自律。地铁车厢是大家共同的车厢,也是大家共同拥有的出行环境,每名乘客都是落实“静音令”的责任主体,都应该明确维护地铁车厢安宁环境的权利义务关系,学会理解、尊重他人的感受和需求,增强自律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和底线意识,管住自己的电子设备,为呵护地铁安宁出一份力,尽一份责。大家都自觉服从规则,服从管理,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养成切换到耳机模式的习惯,地铁电子设备“静音令”的落实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地铁车厢就会变得更舒适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