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王海霞) 近日,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检工作室就未成年学生郭某危险驾驶案召开拟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指导,还邀请了学校领导、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开始,案件承办人首先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以及处理意见进行说明,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理由及法律依据,并向与会人员出示了有关证据。随后,听证员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提问,依次发表意见。辩护人结合拟不起诉人在案件中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提出法律意见,希望检察机关宽大处理。郭某当场宣读了自己书写的悔过书,希望检察机关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会议最后,听证员一致同意对拟不起诉人郭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彰显了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