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法院组建环境资源合议庭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召开组建环境资源合议庭交流座谈会,研讨环境资源共治问题。

  座谈会上,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景文通报了组建环境资源合议庭的背景、成立构想、设立方案等内容。随后,怀柔法院庙城法庭副庭长、环境资源合议庭负责人王启军发布《怀柔法院环境资源合议庭实施方案(试行)》,并就实施方案内容进行介绍。

  据了解,为有效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2020年11月1日起,怀柔区域内涉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由环境资源合议庭审理,环境资源合议庭由庙城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行政庭(综合审判庭)各挑选一名副庭长组成,审理相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怀柔法院表示,今后将利用环境资源合议庭的设立,统一环境资源类案件的裁判尺度、积累经验,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路径,司法保障“全域发展”与“金山银山”共促共进,推动怀柔区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携手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