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创新要紧跟“热点”抓住“痒点”
今年国庆假期,一场“法治清风之旅”让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刘女士一家倍感清新。一家三口在法治文化公园玩真人CS、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畅游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海洋、在温泉小镇泡完温泉后到法德文化广场散步……“既放松身心又学到法律知识,有意义也有趣味,孩子很喜欢。”刘女士说。“法治+旅游”,烟台市普法教育蹭上了“旅游热”。(10月27日法制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求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
近年来,全国各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探索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文化广场+普法”“电影+普法”“文艺活动+普法”等等。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促使普法形式更加多元化。但在现实中,尤其是在一些基层领域,依然存在一些务虚性、形式化等问题,“叫好不叫座”现象仍然未彻底解决。
创新普法形式,需注重普法实效,既要紧跟社会关注的“热点”,也要抓住群众关心的“痒点”。正如国庆期间烟台的“旅游+法治”,蹭好了旅游“热点”,既让市民“放松身心”,又“学到法律知识”。之前有法院利用热点案件进行普法,既满足了社会对案件的关注,也给所有人普及了法律知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少地方公检法司等单位制作推送防疫法律知识短剧,既为居家防护的群众解了闷,又为大家上了一堂“防疫法律课”。这些紧跟“热点”的创新形式真正让法律知识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七五”普法规划明确要求,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新时代的普法工作要有符合新时代的特点,要转变传统“灌输式”的普法模式,以人为本,因势利导,把枯燥的法律条文演绎成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硬邦邦的法律条文变为活生生的法治实践,最大限度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益,将“让群众学”变为“群众愿意学”,真正让法治理念入脑、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