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规则进步的诉讼更有意义

  继状告迪士尼和金山毒霸之后,华东政法大学学子再告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方培训教育机构的主体)。该校研究生赵同学2016年买了“新东方”考研课程,经多次沟通后客服表示可以退款至旗下的“学习卡”中,用于购买商城其他课程,但不能提现。和朋友们商议后,经过9次网上立案,第10次终于在北京海淀区法院立案成功。又经过双方多次协商,终于达成协议,学习卡内余额可以提现。(10月15日澎湃新闻)

  与仅仅讨回自己的2000元作罢不同,赵同学还要求在和解中增加一条:乙方将对“新东方在线”App内关于“学习卡账户”的余额提现功能进行上线和优化,预计两年内完成。在线上提现功能尚未实现之时,允许学习卡账户余额的线下提现。

  这些年来,不论是赵同学校友发起的对迪士尼和金山毒霸的诉讼,还是苏州大学学生在中国知网充值50元、付费7元后退不回余额而对运营商提起的诉讼,以及苏州大学学生因乘坐区间地铁票价2元、卡内7.1元却被挡在闸外,将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告上法庭等诉讼,都因为促使被告修改了规则或霸王规定,使千千万万类似自己处境的消费者权益得到维护。相比于仅仅退回自己的钱了事,这种与不合理规则较真的行为,也因为客观上推动了规则进步,比只维护自己权益的诉讼更有意义。

  像赵同学等学生这样,不计个人得失地站出来打破这种困境,并最终推动了规则进步,无疑是极为可贵的。希望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其他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的组织关注和对霸王条款、不合理规则提起公益诉讼的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挑战各种各样不合理规则与霸王规定,用实际行动推动规则与规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