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法庭”设得好
2016年6月,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在神仙居游客集散中心成立神仙居旅游巡回法庭,今年5月又成立了神仙居旅游法庭,集中审理和调处全县涉旅游相关纠纷案件;在各分散景区设立3个法官调解工作室,通过“车载法庭”“网上法庭”“假日法庭”等多种形式,为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提供更加及时、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至今,神仙居旅游法庭已调处各类纠纷500余件,调解率达90%以上,维护了旅游事业健康发展。(10月10日《台州日报》)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成为人们增进身心健康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出门在外难免会遇到磕磕碰碰的事情,特别到了黄金旅游季节,车辆众多,人流拥挤,就更为如此。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出现了矛盾纠纷,如不及时解决,不仅影响到他们的心情,使本来高兴的事情变得不高兴,还会对景区的形象带来负面效应。如何为游客创造一个文明、安全、舒心的旅游环境,确实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仙居法院在旅游景区设立“旅游法庭”,随时当好游客的“贴心管家”,好就好在:其一,以人为本,将法治关口前移,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零距离地为游客和旅游经营者排了忧解了难;其二,实现了旅游纠纷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能够及时调处矛盾和纠纷,化解游客的情绪,使他们愉悦地旅游,既提高了办事效率,又维护了旅游的秩序;其三,通过优化旅游环境,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提升景区的美誉度和游客的满意度,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带来更多的人气和财气。这样的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