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旅游安全不妨从“游乐设施安全”抓起
据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发布,目前,全国共有客运索道1078条、大型游乐设施2.51万台(套)。中秋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保障群众旅游游乐安全,要求各地加强景区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9月28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各地各种大中型游乐场所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不但让众多游客享受到了“玩的乐趣”,而且也让众多经营者从游客身上赚得“盆满钵满”。
但各地游乐场所安全事故屡屡发生,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漏洞引发公众的“质疑”。据不完全统计,仅2016年至今的4年多时间内,全国各地就已发生游乐设施安全事故20余起。可以说,这一起起因设备质量、监管不力、家长疏忽等原因引发的游乐场所安全事故,无不在警示我们:游乐场所的“安全管理漏洞”亟须尽快填补。
眼下,随着国庆、中秋“双节”临近,旅游安全再度成为热议话题,除了防疫安全外,旅游设施安全成了许多游客的一块“心病”。笔者以为,“双节旅游安全”不妨从“游乐设施安全”抓起,让广大游客既开心游玩,又安全游玩。
首先,监管要到位。对各大游乐场所的设施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常态化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地毯式安全检查,确保各类游乐园的设施安全“万无一失”。同时,要完善、规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相关的应急救援机制。
其次,检修要保证。一些游乐场所的经营者为了节省支出,往往从设备投入使用开始,就不定期检修,对设备的安全隐患心存侥幸,麻痹大意。有的往往等到真的出事故了,才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因此,游乐设施经营者应在每日投入运行前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完善经营管理,做好游客的安全引导工作,确保游乐场所内设施的安全运行,保障消费者安全。
再次,责任要落实。要加大安全责任的落实,对是否落实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责任人员,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定期安全检验,以及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章操作等,都应一一予以严格落实。
另外,惩罚机制要跟进。相关部门应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在安全工作上出现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部门除了要督促整改之外,更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对其实行严厉惩罚,让经营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当然,游客也应有“安全防范意识”。游客在游玩时,应始终把“安全”二字带上,严格遵守游乐场所设备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自觉系好安全带等安全保护装置,配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绝不能肆意妄为,置安全于不顾。尤其是在一些儿童游乐园里,家长要担负起孩子的安全管护责任,切不可让孩子处于安全管护的“盲区”,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安全无小事,安全大于天。”只要监管部门、游乐场所经营者和广大游客都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牢牢编织好“安全”这张防护网,就一定能避免游乐园场所“惊魂事故”“致命事故”的频频上演,从而确保每一位游客在游乐场所里既玩得开心,又安全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