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赋予司机拒载“吸烟乘客”的权利

  乘客在出租车上抽烟,司机是否可以拒载呢?近日,出租车司机王师傅通过成都市网络理政社会诉求平台提出疑问,出租车上有标语“禁止吸烟”,若有乘客吸烟,其让乘客下车,是否算拒载?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对此回复称:根据目前的管理条例,乘客吸烟的问题只能由驾乘双方进行协商。若乘客不听从劝阻,可以举报,但不得拒载。(9月16日红星新闻)

  在现实环境下,如果乘客遇到出租车司机吸烟时,那么可以要求其停止吸烟,司机不听劝告的话,乘客可以选择下车、换乘、投诉等多种方式。反之,如果遇到乘客吸烟,按照交通运输局的说法,司机却只能劝阻,对于不听劝的乘客,司机只有举报却不能拒载。显然,在此种情况下,乘客和司机的权利不对称,令司机处于下风,被动承受乘客吸烟后果,却无力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明显不合理。

  乘客与司机达成了“运输服务协议”,就要遵守“禁止吸烟”的规定。显然,乘客吸烟的行为属于合同违约,司机有权加以劝阻,若乘客执意违反合同义务,则司机有权终止该运输服务关系。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应当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环境,这符合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至于《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未有列入“司机可以拒载吸烟乘客”,乃是条例的疏漏,且与相关控烟法规有冲突,应及时做出修订,打上这个法律“补丁”,以赋予司机拒载吸烟乘客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