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弃式”教育要不得父母应补课

8月13日,江苏泰州。一名8岁女孩未完成作业,母亲一气之下将其丢在高速路口想给其“教训”,后又心生后悔。所幸民警及时相助,未发生意外。最后,女孩被父母接回。(8月19日《澎湃新闻》)


孩子作业没有完成,母亲就将孩子直接丢在高速路口作为“教训”“惩罚”。这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丢弃式”教育、“恐吓式”教育,在现实家庭教育中并不少见。比如,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家长对孩子说“你再哭就不要你了”“你再不听话就让警察抓走”等话语。

但是,孩子不是吓大的。显而易见,“丢弃式”教育、“恐吓式”教育,实际上是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很可能酿成悲剧惨祸,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从教育效果角度说,“丢弃式”教育、“恐吓式”教育只是一种短视的教育方式,只能在一时之间有效果,形成不了长期的教育效果。从教育科学角度说,父母在与孩子沟通时,应多进行正面引导,帮助孩子树立规则意识,建立安全感,而不是一味地恐吓。这需要给家长补上家庭教育课,向家长传递和普及正确、科学的教育观念和知识,帮助父母转变教育观念,提高父母的家庭教育能力和水平,引导父母采取科学方法教育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