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店面装修设计保护需法律跟进
7月18日晚,四川成都吼堂老火锅店发文称,某知名演员新开的火锅店内装修风格疑似抄袭其火锅店,还表示其招商宣传册直接使用成都吼堂老火锅的实景图,一时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19日红星新闻)
两家火锅店的装修风格极为相似,诸如整体环境、文字、餐具、服务创意、宣传手册等,都保持一致特征。
在餐饮业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家店面要想脱颖而出,就要在装修上多下功夫,弄出独特的风格出来。据介绍,吼堂老火锅在装修前期,选定一家有十余年行业经验的资深团队,花费近3个月的时间来确定设计稿,店铺和品牌设计费高达几十万元。优秀的店面装修也是一种创意设计,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与其他因素一起构成市场竞争优势,而其花费的时间成本和设计费用,均比寻常店面要高出一大截。如果这种创意不被法律保护,任由他人抄袭、模仿的话,就会形成放纵,最终将造成“千店一面”,失去独特性。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而从媒体报道的上述两家火锅店装修风格看,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将两家店当成“一家人”,急需相关法律予以界定是否侵权。
近年来,各地时有知名店面遭侵权的案例,主要是涉嫌商标侵权。虽然也有店面装修风格设计被侵权的,但很少见诸报端,诉诸于法律的更为罕见。可见,目前社会各界对于店面装修侵权的重视不够,认知也不统一,没有形成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导致侵权行为很难被纠正,原创者的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我国经济处于消费升级阶段,创意创新价值在整体经济所占的比重,将会愈来愈高,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也应越来越强,以鼓励社会创新机制发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需要对店面装修设计侵权问题广泛探讨,研究其涉嫌抄袭的法律边界,制定相应的保护标准,以规范店面装修设计行为,维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7月17日上午,河北石家庄某小区,因检修已停水停电3天,居民无奈找街道办事处询问情况。由于工作人员无法给出明确答复,一位老太太情绪激动地直接下跪求恢复供电。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在进行积极协调,已于17日中午11点半恢复供电。(7月18日大河报)
@陈相:在生活中,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 要学会用法律这个“撒手锏”解决问题,不能忍气吞声,也不能以下跪等方式乞求博取同情,要坚信法律是最强有力的后盾。
传统的消费痼疾未除,随着新经济崛起、新消费领域不断拓展,很多新型消费“陷阱”又纷至沓来。7月16日晚,推迟4个月的央视“3·15”晚会开幕,除了宝骏汽车、汉堡王等传统企业被点名,趣头条、嗨学网等云经济也登上“黑榜”。(7月17日《中国经营报》)
@孔德淇:作为最经常、公开、广泛的监督方式,新闻媒介不妨也从晚会重点曝光新消费相关的违法及不规范经营典型案例的角度,建立对商家信用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媒体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做好文明商业秩序的守护者,把关每一次消费行为,守护每一份消费权益。
作为共享电单车“保姆”,为了保障市民正常使用车辆,运维人员白天调度、摆放车辆,夜间为车辆续航。能得到用户的称赞,他们就会感觉自己真正融入了城市,打心里感到自豪。(7月17日《工人日报》)
@严奇:没有任何劳动力是低廉的,任何一位为城市运转作出贡献的人,都应当引起城市的关注,得到社会的温暖,即便他们很少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给予他们的温暖必能在某一个时刻、某一个环境、某一个事件中,反馈给城市的居民。温暖在无形的传递间,彰显出一个城市的广度。
7月16日,国家电影局下发通知,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有序推进电影院恢复开放,低风险地区在电影院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可于7月20日有序恢复开放营业。中高风险地区暂不开放营业。(7月17日《北京青年报》)
@付彪:电影院恢复开放,先别盯着“票房”,而应把防疫安全放在第一位。这不仅是对观众的健康负责,也对行业的发展负责。希望片商和影院都珍惜来之不易的复工机遇,即使翘首以盼观影的观众再“火爆”,也需“风物长宜放眼量”,学会“戴着口罩抓经济”。
7月13日,成都小龙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微博@小龙坎老火锅发布声明,称对餐厅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深感自责并诚挚道歉”,并称餐饮品牌连锁加盟管理道阻且长。(7月16日澎湃新闻)
@徐建辉:要真正堵住火锅老油的黑洞,自然不能依靠店家自我觉悟,至于什么品牌连锁管理看来也未必靠谱,关键还是要靠强有力的监管。要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和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让商家做不了“回收利用”的小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