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
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河南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7月19日新华网)
一直以来,在很多乡村里都有农技明白人、创业明白人、红白事明白人等,但法律明白人却很稀缺。没有法律明白人做主心骨、当参谋、出主意,村民们对很多法律、政策都吃不透、拎不清,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政策时有可能稀里糊涂地被动接受,也有可能产生曲解、误解,心存顾虑,有时遇到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很容易激化成比较严重的矛盾。同时,面对一些合同纠纷、土地征用或流转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等,涉事村民由于法律素养有限,或许难以识破一些侵权陷阱,难以发现一些侵权问题,而且即便发现了侵权问题,也往往不清楚维权的路径,不知道如何依法维权。
在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一个村培育一定数量的“法律明白人”,能够有效弥补农村的法治建设短板,相当于给农村配置了基础版的“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或许没有律师那么专业,但经过专门培训,足以帮助村民解决常见的比较简单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村里有“法律明白人”,村民就会少做甚至不做“横事”“傻事”。
“法律明白人”也是村民的身边人,与村民生活、劳作在一起,不仅与村民有感情纽带维系,还熟悉村里的事务和村民的情况,了解村民的需求,明晰相关问题或纠纷的实质,更容易取得各方信任,发挥释法调解作用,把一些纠纷(民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到化解纠纷不出村,减少信访、诉讼事件。
不仅村民需要法律明白人,村两委也需要法律明白人。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村庄是最基层,村两委要负责完成各级各部门安排的很多事务,要解决涉及农村发展和村民权益的很多问题。一些地方的村庄,由于村两委成员法律意识薄弱,乱作为、乱决策等现象频发。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村两委在贯彻落实法律政策、商议讨论村务问题、开展村务管理、做出决策时,就会听到更多的法律声音。这种法律声音既是建议,也是监督,能够让村两委的决策和行为更加理性,更加适法。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法律明白人”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拼图,不仅在微观上对村民有具体的帮助,在宏观上对农村的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乡村振兴,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