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邻水县 积极推进第三方人民调解
本报讯(记者黎志飞 □冯胜骅)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邻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室获悉,该中心人民调解室第三方调解的一件民间借贷纠纷的《人民调解协议》,获得了邻水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裁定书效力。这是邻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以来,获得司法确认效力的首份人民调解协议,标志着邻水县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在该起民间借贷纠纷中,申请人述称,2018年至2019年间,对方以承包工程项目缺乏周转资金为由多次向她提出借款。她以手机微信转款的方式,前后转账给对方近2万元,双方口头约定了归还本金的具体时间。到了归还借款的时间后,她多次电话催促对方还款。对方迟迟没有偿还。对方辩称,申请人手机微信转款的事实成立,转款记录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对申请人说的用途说法持有异议。因此,双方引发了经济纠纷,产生了巨大的意见分歧和矛盾争执,无法协商解决。
申请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特申请邻水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第三方人民调解。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起民间借贷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重点突出了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申请三方调解、自愿选择人民调解组织、自愿选择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原则。第三方人民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单独手机微信聊天交流和面对面单独沟通解决方案的人民调解方式。通过第三方人民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付款和还款的人民调解协议,自愿签订书面人民调解协议和自愿约定履行义务,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圆满调解成功。
为了全面落实人民调解责任,规范人民调解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当事人共同向邻水县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了此《人民调解协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