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明龙委员:建议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法治化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与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对此,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措施。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陇川县司法局王子树乡司法所所长段明龙带来了一份关于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法治化和完善西部地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建议。
段明龙提出,在实践过程中,生态补偿机制仍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其中一个方面是补偿机制不完善,尤其是国家层面的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健全,各地对跨地区生态补偿的依据、标准和方式尚未形成共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跨地区横向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的建立。另外一个方面是补偿资金渠道单一,主要靠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纵向转移支付,实现途径也主要是资金和实物补偿,产业、技术、人才等多元化市场化生态补偿形式欠缺。
为此,他建议推进生态补偿制度法治化,加快生态补偿立法,固化生态补偿成功模式和长效机制,确保生态补偿制度充分发挥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调节手段的作用;推进西部生态补偿机制长效化;建立和完善西部地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西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提高西部地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的生态补偿标准,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