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蓉代表: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
本报讯(记者汤瑜)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向本社记者表示,今年全国两会上她建议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立法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
在长期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杨蓉发现,目前家庭教育多是靠自发进行,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作支撑,而家庭教育机构缺乏规范,市场混乱,服务队伍专业素质也有待提升,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强化家庭教育意识,明确家庭教育责任,规范和引导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性。
“通过家庭教育立法,构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核心、学校社区组织、社会力量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和治理体系,既是完善公共教育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和固化家庭教育职能职责及家长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必然要求,更是培养未来合格的高素质国家建设者的必然要求。”她说。
杨蓉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家庭教育的范围、原则和内容,分层次设置家庭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细化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家庭教育的义务,突出政府对家庭教育的保障作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规定对困境儿童的特别促进措施,规定国家机关、有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志愿者等参与家庭教育的各项制度。
杨蓉表示,通过立法对家庭教育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对于建立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明确家庭培养教育责任、规范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提高家庭成员素养、保障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