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衡水中院 打击虚假诉讼不手软
本报讯(记者张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领域虚假诉讼不仅严重侵害当事人或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更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带来负面影响。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防”“打”并举,扎实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
衡水中院党组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法院开展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组织领导、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等,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围绕与“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相关的虚假诉讼案件,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虚假诉讼案件,制定《虚假诉讼案件筛查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排查重点、排查范围、虚假诉讼的评判标准,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别,由三名专委分别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排查,切实做到排查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坚持“一案双查”,强化问责力度,对虚假诉讼案件中法院干警与不法分子勾结,违法违纪的,严肃按规定进行处理,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及参与人严肃依法依规处理。将虚假诉讼案件和行为人名单,通过法院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向社会公布,并报送有关部门计入信用档案。
同时,衡水中院着眼于强化系统治理、协同治理,创新方式、健全制度,力争从源头上铲除虚假诉讼的滋生土壤。探索建立“职业放贷人”“虚假诉讼行为人”目录制度,将目录嵌入审判管理系统,实现立案、审理、执行前置查询检索;建立全流程疑似虚假诉讼备忘和记录制度,形成立、审、执合力打击虚假诉讼的格局;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监督责任,加大审查力度,切实防范虚假诉讼发生;建立健全执行程序中的甄别机制,在执行案件及整个执行过程中涉及虚假诉讼的,提交审判委员会甄别认定,构成虚假诉讼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