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发挥“三大效应” 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吉宏莉) 近年来,江苏省南通市紧扣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建、文明实践、网格治理等职能,有效提升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效。


发挥“党建+”聚合效应。坚持党建统领,借力党群服务中心平台,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延伸覆盖。坚持以基层党员队伍为主体,发挥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等平台作用,强化党员法治培训。把民主法治创建与基层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涉农立法、基层执法、司法保障、农村普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在基层的有效落实。推进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建成率100%,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实现村有法律顾问、组有法律参谋、户有法律明白人。在全市1895个村居建成“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组织“两代表一委员”“两员一顾问”以及村居民代表三方开展“半月谈”活动2300余次,做到“民事民商、民事民管、民事民办”。

发挥“文明+”晕染效应。出台《关于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构建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相协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为平台,依托村级群众大舞台、法治学校、德法讲习所等阵地,同步宣传道德理念、法治精神。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文明村镇创建的前置条件,全市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42个,市级121个,提升法治文化影响力和渗透力。在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文体活动中融入法治内容,开展“重家庭、立家训、传家风”“崇德尚法好家庭”寻访等活动,实现法治宣传与文明实践活动的融合发展。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建立“江海普法名嘴”“中国好人普法微联盟”“农村普法讲师团”、民间法治文艺团队等志愿队伍,开展法律宣讲、纠纷化解、文明引导等活动。

发挥“网格+”雁阵效应。下发《关于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全市10076个网格和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发动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等力量共同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推进组织法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下沉网格,搭建起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精准普法网络,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