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立法“禁食猫狗”具有破冰意义

3月31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猫狗等宠物被禁止食用!深圳成为内地首个立法禁食猫狗城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4月6日湖北新闻)

深圳在发布《条例》时,将猫狗也纳入禁食范围,实现了立法方面的突破,起到了破冰效果,对其他城市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如果该条例实施得当,获得广大市民的认可,被社会舆论广泛支持,则将会达到示范效应,预计将有更多地方效仿,将“禁食猫狗”纳入地方法规里,从而终结一些地方民间食用猫狗的习俗。

有关猫狗该不该被禁食的问题,已经争议了很多年,双方观点严重对立,很难调和,一直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不过,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民众的营养得到保障,肉食可以通过家畜得到基本满足,不再需要额外的杀戮。如今,大众更多是将猫狗当做宠物对待,给予精心的照料,用于心理陪伴,很多人甚至将猫狗当做家庭成员,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也容易与吃猫狗者发生冲突。

而且,猫狗本身是多种病毒的携带者,一些猫狗疾病也会传染给人类,很难确保绝对的安全。食用野味造成的悲剧有前车之鉴,还是避免扩大肉食范围,减少潜在的传染病威胁为好。何况,我国没有对食用猫狗发布过检疫标准,也没有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导致食用猫狗在流通时,往往处于失控状态,这又埋下了巨大的食品安全隐患。食用猫狗的黑色利益链存在已久,非法收购、囤积和长途运输问题突出,违反动物传染病防疫法。

随着社会文明意识的提升,“禁食猫狗”受到越来越多民众支持,有关这方面的立法呼吁也时常见诸媒体和政府会议,这也对“禁食猫狗”起到了推动作用。事实上,之前各地针对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相关规定征求社会意见之时,就有很多人提出“禁食猫狗”的建议,其初衷一方面是为了保护宠物,减少不必要的杀戮;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人类,避免滥食动物造成传染病的传播。

虽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的源头尚不明确,但全社会已认识到滥食野味的危害性,对“全面禁野”给予了认同和支持,体现出大众对健康安全的高度重视。当然,各地将禁食范围扩大到猫狗、林蛙、鳖龟等时,因观点差异而引起的强烈争议也属于正常现象,说明禁食目录的制定,需要广泛征求民众意见,并将禁食品类的初衷告知民众,尽量基于科学的立场上,向民众普及禁食的重要性,以获得民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