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通州法院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风险提示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召开线上直播新闻发布会,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引发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进行预判研究,为出租人、承租人、房屋中介企业提出相关建议,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租户无法按时返京、商场营业时间缩短、客流减少,无论是对于出租人还是承租人而言,这些都是此前未遇见的情形,房屋租赁合同各方极有可能就此产生纠纷。北京通州法院根据此次疫情防控的特点,结合历年来受理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况,调研认为可能产生的纠纷类型主要分为三大类:承租人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要求减免租金;承租人以新冠肺炎疫情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以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为由要求承租人给付租金、承担违约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面对这些情况,北京通州法院针对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和租赁方以及中介机构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给出了详实具体的法律提示建议。出租方应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主动了解所在地区的相关部门是否有租金减免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应仔细审核合同条款,特别是是否有关于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或其他租金减免的相关条款,全面留存疫情对居住、生产造成实质影响的证据;房屋中介企业应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开展联防联控、群防群控。
北京通州法院漷县法庭原海涛法官表示,此次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风险提示》,旨在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屋租赁合同履行的影响,为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