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首例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案“云上”开庭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王鑫) 日前,天津市首例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案在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云上”开庭审理,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分处四地,借助互联网和远程视频参与庭审,全程零接触。该案系天津市首例涉疫情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据介绍,自2018年至案发,被告人苗某忠在没有任何注册商标授权和无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自行购置生产设备及原材料,在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其本人住所,生产标注某公司注册商标的“明星同款”防霾口罩,并外销获利。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苗某忠先后将其生产的防霾口罩向本市及河北省多个个体经营者销售,非法经营数额达人民币10万余元。期间,被告人苗某忠之子苗某彬明知其生产、销售的明星同款防霾口罩系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包装、封箱、运输等帮助。经鉴定,涉案口罩系假冒某日本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检验,涉案口罩不符合GB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规定。

此次网上庭审涉及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四方,津冀两地联通,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和平法院做足了准备工作:一是会同技术人员与检察院、看守所提前对接,对电脑、摄像头、麦克风等关键设备进行调试,并联网试运行,确保庭审音画清晰;二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对审判庭及设备进行全面消毒,要求所有参与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口罩。

“云上”庭审中,法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有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及量刑充分发表意见,既彰显法律权威,又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声音流畅、画面清晰,音视频同步存档,庭审顺利结束,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