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信阳法院开庭进入“云时代”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河南信阳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法院”模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法律服务,开启“云间”办公办案新时代,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审判执行主业两不误,切实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连日来,全市法院利用“河南移动微法院”开展网络庭审活动,通过官方新媒体发布《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法庭操作指南(试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便捷高效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体会到了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2月12日,信阳中院通过互联网法庭,以远程视频形式开庭审理申请人林某某与被申请人李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据悉,申请人林某某系广东省海丰县人,其诉讼代理人林某某系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两人目前均在广东省汕尾市居住。被申请人李某某系河南省商城县人,目前居住在广东省东莞市。随着开庭日期的临近,面对严峻疫情防控形势,出于公共卫生安全考虑,信阳中院立案一庭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决定采用互联网的方式对该案进行庭审。
庭审开庭前,身在广东省的双方当事人打开提前安装好的微法院客户端,在约定时间凭会议号登录,进入互联网法庭庭审现场,并根据提示,分别对人像、声音、功效进行检测。在信阳中院第十四法庭内,由立案一庭庭长王永宏担任审判长,员额法官朱长华、黄共田组成的合议庭端坐于审判席上。与往常不同,大家都佩戴口罩,法官面前摆放着带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法庭内的电子显示屏上,左侧实时显示庭审现场语音对话的文字识别内容,右侧显示合议庭成员及双方当事人的视频画面。
审判长王永宏根据庭审需要,切换互联网法庭系统的操作界面,完成视频庭审、举证质证、庭审笔录等程序。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将庭审笔录同步上传至互联网法庭系统,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各自的终端阅读笔录,并通过扫描二维码完成电子签名确认,一场连线广东与河南的互联网庭审顺利完成。
庭审后,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林某某表示:“抗‘疫’期间信阳法院审判工作不‘打烊’,利用互联网技术帮助我们开展线上诉讼服务,连接手机视频就把案件办理了,既节约了时间,又节约了成本,太感谢你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