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德州市检察官快捕快诉首例涉疫口罩诈骗案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高忠祥 田园) 从捕到判只用4天,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快捕快诉全市首例涉疫口罩诈骗案,被告人朱海被以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江苏省兴化市的朱海知道口罩销售比较紧俏,遂产生利用口罩骗钱的意图。他将自己多年不用的淘宝账号激活,后又在店铺中挂出从网上下载的KN95及一次性医用口罩图片吸引顾客。
1月31日,德州市德城区居民张某与朱海取得联系,朱海用从网上下载的口罩生产视频骗取张某信任,并谎称线上查得严,只能在线下交易,张某通过微信将3000元转账给朱海。2月1日晚,朱海将张某微信拉黑,张某及时报案。
2月4日,朱海在江苏省兴化市被抓获。因该案系社会关注的涉疫情案件,2月5日,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通过电话、微信视频指导并督促公安机关快速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微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追缴赃款并及时发还被害人。
2月10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因前期指导有力,证据收集完备,11日,德城区检察院即以涉嫌诈骗罪对朱海作出批捕逮捕决定。
2月12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德城区检察院立即利用远程提讯系统对朱海进行远程提审,提出精准量刑,联系值班律师为其阐明罪名和量刑,朱海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签署了具结书。既严格落实了隔离防控要求,又做到严格依法办案。当天,德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将朱海向德城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做到快捕快诉,绝不让涉疫情案件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2月14日,德城区检察院启用远程庭审,与德城区法院、看守所三方联动,运用速裁程序在线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实现无接触、不见面庭审。远程庭审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宣读了起诉书,并当庭发表了起诉意见。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海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从批捕到判决仅用4天时间,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从严从快、绝不姑息的坚决态度。”该案承办检察官、德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崔吉凤说,“目前正是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法治阵地不能失守,依法从严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能有效震慑犯罪,为打赢疫情防卫阻击战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在疫情防控期间,任何违法犯罪都不被允许,想要趁着疫情肆虐进行不法行为的,一定逃不过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