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不能止步于严惩凶手

编者按:20191224日凌晨6时,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值班时,被患者家属孙某某持刀扎伤,后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离世。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东南大学法学院、东南大学医事法研究所学者对此进行了探讨。

 

刘建利

 

据央视新闻等媒体报道,20191224日凌晨6时,民航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医师杨文在值班过程中,被患者家属孙某某持刀扎伤,颈部严重损伤,因伤势过重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离世。20191227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孙某某批捕。该案虽已告一段落,但值得思考的是,在类似案件中,为何行凶者在明知伤害医务人员后必然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仍要暴力伤医呢?可见,惩罚与谴责,虽对后来者有警示作用,但无法根除隐患。虽然刑法具有最后手段性(又称谦抑性),但是维护医疗安全,杜绝医疗暴力最好的不是刑罚,而是刑法前的社会治理手段创新与制度建构。

维护医疗安全,杜绝医疗暴力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仅靠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或司法机关完成。要让关爱医务人员成为全社会共识,需要充分分析暴力伤医事件的规律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从根源上减少和排除针对医护人员的安全威胁。

 

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

此类案件的深层原因在于当下医患关系紧张,双方极度缺乏信任。整体来看,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有四点:

第一,医疗行业自身形象有待提高。部分医疗机构过分注重经济效益,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现象。部分医务人员素质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收取红包及药品回扣等行为。有的医务人员服务时缺乏耐心,对患者缺乏人文关怀,欠缺沟通技能,引发患者不必要的不满与猜疑。

第二,患者及其家属对医疗结果期待过高。当下不少患者就医经济负担过重,由此导致其对医疗预期过高,法制观念淡薄,维权意识过强。更有甚者,一旦出现不理想的医疗后果,会采用非法律手段维权,而职业医闹又助长了该趋势。

第三,医疗行业的公益性有待提高。国家经费投入有限,公立医院的逐利性不变,公众对医院和医师的信任就难以增加。分级诊疗制度不完善,导致患者有病都到大医院就诊,形成大医院看病难,也加大了大医院医务人员工作强度,让其服务质量难保证。医疗资源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越来越紧缺,而医保的支持又不到位,由此导致医患关系紧张。

第四,媒体有关宣传不够妥当。一方面,有的媒体对类似医师用嘴吸尿救人等典型个案持续报道,异化了人们对医疗服务界限的认知,使人们对医疗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期待。另一方面,有的媒体对过度维权或暴力伤医事件片面报道,导致医患之间信任危机加剧。

 

医疗安全保障体系重构

笔者认为,重构医疗安全保障体系,要从患者、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司法、国家医疗制度设计层面共同采取措施,增进医患之间信任关系,有效减缓医患矛盾,保障医疗安全。

第一,患者应建立正确的就医观。媒体应通过宣传报道,让大众明白:医师和患者都是抗击疾病的亲密战友,绝大多数医务人员具有高度专业素养。看病难、看病贵是医疗制度层面的原因,每位医师背后也有亲人和家庭,不能将医务人员作为泄愤对象。医学并非万能,治疗效果不理想等不能成为暴力伤医的借口。

第二,医务人员要养成良好的行医安全习惯。医务人员要让自己的工作符合诊疗规范,保证服务质量,尽量从源头减少患方的误解或不满。医务人员应重视沟通技能提升,及时安抚和消除患者及其家属的不安及疑虑情绪,如发现医疗暴力苗头,应保持安全距离,请求同事或安保支援。一旦出现人身危险,除请求支援外,应及时避难并尽快报警。

第三,司法机关应依法积极处置医疗暴力。公安机关介入后,该警告的要警告、该逮捕的要及时逮捕,该追究刑责的要依法定罪量刑。司法机关只有严惩凶手,震慑潜在危险分子,才能防患于未然。

第四,医院机构应积极预防医疗暴力,建构院内防暴措施,如在办公桌下安装院内快速呼救按钮,安排安保力量盯防可疑人员,建设医方报警热线等。据媒体报道,该案案发前两个星期已有相应苗头,患者家属以输液导致病情加重,不停吵闹,辱骂、威胁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对此向医院做了汇报,但医院管理方并没有予以重视并及时做好应对措施,从而导致后续危害结果发生。

第五,政府应加快医疗改革,继续完善医疗体制。国家必须加大经费投入,消除以药养医等怪象,让公立医疗逐步回归公益性。同时,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减轻患者和医务人员负担。充分保障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及人身安全,提高医务职业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医疗水准并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为社会多提供优质医疗资源,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作者为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医事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