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检察院四分院通报五周年改革成果
本报讯(见习记者陈和秋) 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成立5周年以来的工作成果。自2014年成立,四分院逐渐形成公益诉讼集中管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复合型专门监督三大核心职能。
四分院检察长朱小芹介绍,自2015年被确定为北京公益诉讼试点院以来,四分院积极探索办案模式和办案机制,办理了大量备受关注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其中包括全市首批水污染案、首例大气污染案和首例食品药品销售案。
据了解,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试点院,四分院不断推进京津冀检察工作一体化。今年,四分院整合三地地铁资源,重点围绕“大交通”案件,积极探索异地办理。同时,将公益诉讼办案纳入跨区划改革的范畴,推动建立三地生态环境领域案件线索移送与协调机制。此外,四分院还先后办理了多起跨境走私案件,包括全国首例走私胎牛血清案、北京首例走私活体欧洲鳗鲡鱼苗案等,有效防止了地方保护和干扰。
据悉,在司法改革后,法院专业化、专门化凸显的新形势下,四分院结合改革实际,打破法院、检察院一一对应的传统监督模式,开创复合型专门监督新格局,将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集为一体,并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关于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的框架意见》,建立起确保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工作机制。同时,四分院关注知识产权诉讼监督、互联网案件诉讼监督等专业化领域,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协同推进网络治理,并设立知识产权行政检察研究和实践基地和教学实践示范基地,通过加强研究学习,推进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