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化”建设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档升级
□王彤宇 杨安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立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定位,聚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扎实开展调解组织规范化、调解队伍专业化、调解机制实效化、调解主体社会化“四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水平有效提升。
突出规范化建设
织密调解组织网络
坚持把加强组织网络建设作为夯实调解基础、提升工作水平的有效抓手,持之以恒予以推进。一是加强调解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以综治中心为依托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普遍设立了心理咨询室、人民调解室、行政调解室、司法调解室等专业调解室,有效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建设“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和分流管理中心,组建调解专家队伍,在综治中心设立“调解专家超市”;规范乡镇(街道)矛盾调处中心和诉求中心建设,集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咨询、代理服务、行政问责于一体,建立统一规范的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二是加强调解组织集群建设。借助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及时调整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充调解员600余名;目前,全市共建立各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2个,涉及20多个行业和领域;大力开展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共建立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室75个,全市形成了以传统调委会为主体、以行专调委会为骨干、以特色品牌调解室为亮点的调解组织集群。三是加强调解品牌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加强各类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和保障工作。在此基础上,扎实开展“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注重挖掘明星调解员,创设个人品牌调解室,推广以“老董”“海涛”“阳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调解室,发挥个人优势及品牌效应,引导群众主动上门请求调解矛盾纠纷,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极大提升了调解质效。
突出专业化建设
优化调解专兼职队伍
一是实现专职队伍“扩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村(社区)、乡镇(街道)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1-3名专职调解员,并积极选聘“五老”、德高望重的新乡贤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现有专职调解员2894名,占比达到30%。二是实现队伍专业“提质”。鼓励引导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村(社区)调解工作,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化水平,目前共有1200余名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调解员。三是实现队伍整体“增效”。开展业务大轮训,共组织村“两委”干部和网格员开展培训3万余人次,组织基层调解骨干赴多地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调解业务素质和示范带动能力。
突出实效化建设
提升预防化解纠纷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纠纷信息动态研判机制,收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分析研判趋势动向;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突发事件等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完善多调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医患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领域矛盾调处化解工作机制,在法院、检察院、公安派出所、信访局等单位设立人民调解组织24个,目前调解接受委托和移交的案件近200起。二是丰富调解形式。重视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运用,积极推广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三屏”现代方式。推进“智慧民调”试点建设升级,设立调解微信公众号,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在此基础上,探索远程视频调解和专家现场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实现远程调解、培训、监督、考核,提高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三是建立重点事项专项排查制度。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法治扶贫、扫黑除恶等,积极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等专项活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突出社会化建设
增强源头预防能力
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发挥多元主体作用,做好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文章,实现以德治春风化雨,以法治定纷止争,以自治消化矛盾。一是结合群众自治组织。注重挖掘村民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功能,调动“和事佬”调解员、“夕阳红”服务团的主动性、积极性,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依靠群众自身力量,化解身边的矛盾纠纷。二是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规范引领作用,补齐基层调解员法律知识的短板,发挥普法依法治理的预防功效,组织开展“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百所法治学校、百名法治校长、百家法治企业、百个法治乡镇街道“四个一百”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三是结合树文明新风活动。发挥“文明家庭”“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和文明公约,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自觉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