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著作权不能让作家单打独斗
当你心情愉悦地阅读从地摊儿上买的畅销书时,是否想过它是正版还是盗版?当你从不知名网站上阅读下载网文“大神”的最新“日更”时,是否考虑过这是否经过作者授权?这些一般读者不在意的问题,却成了不少作家的心病。 眼下,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和有关机构都在积极推动作家权益保护工作;另一方面,中国作协权保处还先后举办“著作权保护培训班”“基层普法巡讲”等活动,并编辑出版《作家维权实用指南》发放给会员。 不过,形势在不断趋向利好,严峻挑战也显而易见。在纯文学上网与网络文学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困扰作家的新问题更是相当棘手。一旦相应的网络技术监督依然断层,或者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让侵权方还可以像过去那样随时将证据毁掉,或者将数据更改,使得侵权方胆子还是那么肥,根本不把侵权当回事,侵权还可能继续成家常便饭,最终作家维权取证还是十分困难。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品,表面上很是丰富,严肃审视下来却发现,原创性文化产品愈发不足。作家是文化产品的生力军,保护著作权问题,绝不是只关系作家的权益,而是关系整个文化生态,需要作家主导维权,更需要相关部门强力主导,打出更多更有力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