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低头族开罚单应成常态

近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提交首次审议,草案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等多个方面进行规范,通过人行横道使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将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为低头族开罚单并非河南首创。浙江温州、嘉兴都对过马路玩手机开具了“罚单”。

越来越多的地方通过立法形式给低头族开罚单,无论罚款金额是高是低,其本身所有的导向意义已远远超过罚单本身。给低头族开罚单,无疑从法律层面明确行人边走路边玩手机并不是自己的私事,有可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需要为当“低头族”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罚不是目的,而是希望引起行人的重视,达到文明、安全通过斑马线。

看不到问题才是最大的问题,看到了问题而回避问题就是严重错误和失职。其他国家如新加坡、美国部分地区已经立法整治这些严峻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法律监管空白,犯错成本低,只靠道德自律远远不能有效解决此类难题,推进立法已迫在眉睫。

当低头玩手机不再只是涉及个人的自由问题,已然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影响到公共交通秩序,有损公共安全时,作为肩负着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就不能再对此视而不见,理应将问题纳入工作议程中,通过法律程序,予以有效的纾解之策,避免问题继续恶化下去。为此,人们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够抓紧调研,积极尝试,在多措并举中寻找到解决“低头族”难题的破解之道,让给低头族开罚单成为一种常态,引导和呼吁行人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在走路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当边走路边玩手机的“低头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