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常熟检察院 依法保障民企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陈雅) 近年来,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一直是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的“重头戏”,坚决打击侵害民营经济犯罪不手软,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不缺位,主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不推诿。
该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维护企业知识产权、自主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营商秩序。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该院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51件83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2件48人以及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48件83人,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对公平竞争环境、合理投融资需求、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求。
同时,该院注重精准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提起公诉,优化社区矫正管理,最大限度避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往对企业主定时定点矫正活动势必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此,该院积极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协调,着力优化矫正管理。变集中谈话为上门走访,在矫民营企业主无须按固定时间到社区矫正机构集中谈话,改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约定时间上门走访谈话,检察人员上门走访了解矫正活动情况。同时,按照时间灵活、地点就近原则,为在矫民营企业主参加公益劳动开辟绿色通道,已安排11名在矫民营企业主利用空闲时间就近参加公益劳动。
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该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把法律服务搬到企业门口。办理一起强迫劳动案时,承办检察官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企业普遍存在用工风险,最终推动政府开展企业用工专项排查整治活动。针对民营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依法经营意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该院启动“普法进企、带案进企、青年进企”工程,根据企业需求开展普法宣传10次,发放风险提示函、建议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