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发布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吴玉萍)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法院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天津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蒋亚辉发布。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张劲枫和天津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天津市案例法学会会长,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陈灿平分别对案例进行现场点评。

天津法院历来高度重视司法审判工作对于规范、指引、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此次发布的12起典型案例涉及民事、商事、刑事、知识产权、司法救助,分别从热爱祖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诚信经营、诚信诉讼、诚实守法、环境公益、文明守规、友善互助等不同角度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是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整治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