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首次发布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加强案例指导,做实行政检察”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第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和6起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据悉,这是负责行政检察职能的最高检第七检察厅首次亮相最高检新闻发布会,也是最高检首次发布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截至目前,最高检指导案例已涵盖“四大检察”。
据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行政检察的核心是行政诉讼监督,主要包括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执法活动监督三项业务。今年1月至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万余件,同比上升70%。其中,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8000余件,同比上升35%;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90余件,同比上升2%。受理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700余件,同比上升60%;提出检察建议490余件,同比上升71%。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900余件,同比上升148%;提出检察建议5400余件,同比上升206%。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6000余件。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第十五批指导性案例,即3件行政检察指导性案例,系通过广泛征集、精心挑选而来。其中,生效裁判监督类案件1件,非诉执行监督类案例2件,分别为:某公司诉某市住建局征收补偿认定纠纷抗诉案(检例第57号)、某市国土局申请强制执行杜某非法占地处罚决定监督案(检例第58号)、某县水利局申请强制执行肖某河道违法建设处罚决定监督案(检例第59号)。
另外,发布会还发布了5件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1件公开听证的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分别为:河南省甲县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吉林省某公司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北京市某村委会等六起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浙江省徐某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广西壮族自治区某矿业公司违法占地非诉执行监督案、姬某诉某乡政府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监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