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薄”世界纪录被宣告无效安全套生产商起诉吉尼斯公司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刘向智) 因认为吉尼斯世界纪录官方单方面修改认证规则,致使在先获得认证的世界纪录无效,广州大明联合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明)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吉尼斯公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东城法院一审认定吉尼斯公司修改认定规则并无不合理性,驳回广州大明的全部诉求。
广州大明诉称,经其申请,被告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尼斯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认证并向其颁发了吉尼斯世界纪录认证书,确认原告制造的奥妮超薄001天然橡胶乳胶避孕套为最薄的乳胶安全套,获得“最薄的乳胶避孕套”吉尼斯世界纪录(以下简称涉案世界纪录)。后原告向被告吉尼斯世界纪录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支付商标许可费用,在原告生产、销售的奥妮避孕套产品上加注标贴,使用“薄度纪录保持者”字样及吉尼斯公司的商标。
2015年,二被告新出台了产品类世界纪录一年制认证规则,规定产品类世界纪录有效期从长期变为一年,并单方宣布原告上述世界纪录无效。二被告以其内部出台的新规则,倒退追溯宣告原告在2013年已经取得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无效,明显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故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旨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合法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对于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主体之间的竞争关系不应作狭义的理解和限制。被诉行为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不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在此情况下,原告对于被告吉尼斯公司相应认证政策的调整应当予以容忍,如果对于吉尼斯公司认证规则的该种调整予以禁止,反而容易影响市场竞争,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被诉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