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网络失信者为 失信付出应有的代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日前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将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信息时代,除了越来越贴心的互联网+政务、共享经济、远程社交……更有个别商家靠疯狂刷单而来的好评假象、为求流量不问事实的爆款文章等等。此次征求意见稿指出,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等,被网信部门认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行为主体将被列入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中国正在全力构建一个“让守信者处处受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诚信体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络失信者进行有效惩治,是建设诚信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互联网信息服务失信黑名单的设立,可以规范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空间,还能让人们在便捷社交的同时,守住自己的隐私,进而维护网络空间的公平与秩序。让网络失信者寸步难行对于推进网络诚信有着更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