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检察机关做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本报讯(通讯员刘彦州) 今年以来,河南省濮阳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要求和河南省检察院顾雪飞检察长6次重要批示精神,制定《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流程,健全完善机制,落实一把手带头办理、受理全程留痕、准确高效分流、严格回复期限等多项措施,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共收到群众来信154件(不含重复件),其中辖内案件42件,已办结30件。

濮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表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群众遇事找到检察机关,说明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我们一定用心用情做好工作,不能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在今后工作中,全市两级院将从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办信质量评查机制,坚持挂图作战,加强督促检查,打造濮阳民生检察品牌6个方面深入推进这项工作落实。通过接待好每一次来访、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化解好每一个矛盾,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案结事了”,切实为人民群众、为社会和时代提供更好、更优、更实在的检察产品。

“市检察院制定的‘受理全程留痕,多形式灵活回复,办信回复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等这些‘硬’杠杠,确保了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真正做到百姓心坎上。”濮阳市清丰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韩利花表达了这样的工作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