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三部地方性法规获批准实施
本报讯(记者温家玉 □李东朝) 近日,《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获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陆续开始实施。
据了解,《张掖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经2019年2月26日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5月31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7月1日起施行。《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物业管理条例》6月28日颁布实施,临夏州人大常委会召开该《条例》颁布实施大会,要求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多管齐下,大力宣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依法履职,推动物业管理取得新发展。该《条例》起草工作始于2017年,经多次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进行修改完善,先后数易其稿。
据介绍,7月1日,甘肃省庆阳市召开《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庆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庆阳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5月31日批准。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9年6月5日公布,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填补了该市物业管理法规上的空白,将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