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确认未过期”不是防“假打”挡箭牌
7月13日,成都市民周先生在超市购物后,回家意外发现购物小票背面有一红色印章,上面有“购物时已确认商品未过保质期”等字样。对此,超市相关负责人解释,该举主要是为了防范职业打假人以“调包”形式将不属于超市的过期食品带入超市。(7月17日《成都商报》)
从报道来看,超市的这一做法首先缺乏程序正义,收银员在小票上盖章前未作任何提示,也未对商品进行查验,自始至终都是商家“自说自话”,缺乏消费者的参与和认同。同时,该做法也不具备实质正义,不得销售过期商品是商家的法定义务,不是一纸声明就能免除的。“确认未过期”印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如果消费者从超市买到过期商品,商家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样也逃不掉。
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商家合法经营,增强证据意识,保存货物凭证,完善监控系统,就可以有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怕别有用心者恶意索赔。至于加盖印章的旁门左道,不要也罢。
近日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明确提出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把学生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纳入考试内容,把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的掌握程度和体质健康测试情况作为学校学生评优评先、毕业考核和升学的重要指标。(7月15日新华社)
@江德斌:让广大中小学生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可以让他们更深入了解人体构造,产生对生命的敬畏心,培养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借此逐步补上这块社会短板,在中小学生长大成人之后,就可以在关键时刻站出来,利用所学到的急救知识,去救助伤者、拯救生命。
7月16日,浙江金华王女士称,其在镇雄驻永康办事处打印一张不加盖公章的抚养义务协议书,被收1000元且无收据。单位负责人称,钱系代第三方收取,已退回。目前,涉事职工已被处理。(7月16日澎湃新闻网)
@史俊逸:“一纸协议收千元”的荒谬应该有个了结,但绝不应只是点到为止,来个彻底清查,看看究竟还有谁在背后任性,或许才能斩断“病根”,让政务服务回归本真。
7月12日,广东高质量发展调研来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人社局审批服务处副处长林佩君告诉记者,深圳市2018年6月在全国率先开展应届毕业生接收“秒批”改革,2019年2月将“秒批”改革扩展到在职人才引进、博士后和留学归国人员引进。(7月14日《经济日报》)
@汪东旭:“秒批”改革,既是其中的生动实践,更是改革不断深入、发展、演进的体现。提升服务效率、优化工作作风、方便市民办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秒批”改革的出现证明,改革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属地管理”本是层层压实责任的工作要求,但一些职能部门以“属地管理”为名随意向下摊派本部门职责内的整改治理任务,导致基层镇村有责无权,很多工作长期积压。(7月13日《半月谈》)
@陈书:基层是抓工作落实的末端,在属地管理中理应扮好主角、履行主责,但若一味进行“甩锅式”推责,就搞偏了“属地管理”的本意,势必会让工作落实层层甩锅而“走偏”。
因率先将文明养狗、文明就餐等内容列入村规民约,“中国十佳小康村”?禅城区南庄镇紫南村近日出台的《紫南文明行为守则》引发舆论关注。不过,《守则》中对违规者的处罚办法,却又招致了不小的质疑和争议。(7月11日《羊城晚报》)
@张隐曜:法治保障的是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村规民约在此基础上生成,才能获得村民发自内心的支持,让每一位村民都愿意遵守。而在村规民约中引入“连坐”,以侵权的方式来强化管理,不可能获得每一个村民的支持。如此村规民约,注定无法走得太远。
安置房本是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民生工程、良心工程,但一些地方的安置房不同程度地存在漏水、墙体开裂、混凝土疏松等质量安全问题,配套设施与服务严重缩水,有些还存在“有房无证”、延期交房等突出问题,引发安置群众不满。(7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江文:安置房理应是“安心房”。要让安置房都成为“安心房”,地方党委政府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为安置房的质量保驾护航;另一方面也要强化监管,严肃问责,要对安置房修建过程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零容忍”惩治,倒逼他们高度重视安置房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