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成功”前提,是农民工拿到足额工钱

两年前,武汉7名农民工通过仲裁调解认定的补偿款,陷入现实版讨薪“罗生门”——涉事用工方坚称钱已经支付,代理人坚称没有收到一分钱,而武汉两家基层法院又对相关事实认定不一。直到近日,武汉市江夏区法院启动再审程序,事情才迎来转机,农民工将在730日前拿到补偿金。(74日《工人日报》)

农民工工资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一直以来就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自去年12月以来,各地相关部门可谓动作频繁,如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开通农民工讨薪热线等。如此语境下,武汉7名农民工维权成功却没拿到钱,陷入讨薪“罗生门”,表明替农民工维权,仍然任重道远。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在各地普遍存在,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群体的权益,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用正常的手段讨薪,农民工不是没有试过,但大都是徒劳无益。有关部门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相互推诿踢皮球,让农民工在讨薪路上疲于奔命,心力交瘁。武汉7名农民工维权成功却没拿到钱,陷入讨薪“罗生门”,便是典型例证。

同时,相关法律执行不力也导致农民工维权难。比如,虽然“恶意欠薪入罪”,已写入刑法修正案,但至今鲜有因恶意欠薪被法办的案例,导致一些用人单位及个人,视恶意欠薪为家常便饭。基于此,去年12月,人社部出台新规,在对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的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并实行综合惩戒,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可见,“拉黑”欠薪企业,迈出替农民工维权第一步。

需要着重提的一点是,“维权成功”的前提,是农民工拿到足额工钱。基于此,首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不合格的地方,奖先评优应实行“一票否决”,并问责相关负责人。同时,督促用人单位及个人,遵守国家法律,恪守社会良知,及时足额兑现农民工薪酬。再者,农民工一定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莫因过激行为,将自己从受害者变为违法者。此外,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办实事好事,少做表面文章,切实担负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司法机关应提高“恶意欠薪入罪”的执行力,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为农民工等弱势劳动者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