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膀爷”现象 应该法理情并重
近日,山东济南开展不文明行为夏季集中整治,对包括赤膊光膀、脱鞋晾脚、随意暴露等带有夏季性特征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对一些经劝阻不听的行为,或是高发易发的不文明行为,则会被曝光。(7月3日《北京青年报》)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文明程度、道德水平、规则意识的提升,赤膊光膀、脱鞋晾脚、随意暴露、大声喧哗、争抢吵闹等均成了不文明行为。特别是,在人们更加注重文明礼仪、规则意识、自我形象、社会公德的背景下,在公共场所赤膊光膀显然有碍观瞻,引起他人尤其是女性的不适。因而,在时代进步的背景下,说其是不文明行为并对其加以整治一点也不为过。
但应认识到,好习惯的养成,坏习惯的改掉,往往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因而,在整治“膀爷”现象时,理当循序渐进,不可作风粗暴地贸然推进,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避免引发冲突。这样方能既有效推进移风易俗,又减少不必要的对立、矛盾和冲突,推动社会文明和公民素质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