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更应成为奉公守法的典范

619日,曾轶可在微博就对民警爆粗口干扰执法一事道歉。617日下午,曾轶可在边检入境现场办理入境手续时,进入自助查验通道后,民警提示其脱帽进行面相对比但她并不配合,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人工复核却遭其爆粗口。(619日澎湃新闻)

接受、配合安检是每一个过境者的应尽义务,这既可有效维护安检秩序,也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作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无疑更应注意自我形象的维护,自觉遵守规则,不做规则的破坏者。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早已成为共识。这主要指人人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不允许任何人享有逾越法律的特权。简而言之,对于已经制订且通行的规则,任何一个人都应遵守,破坏这一规则者,就应受到处罚。不能因为是知名人物或者位高权重者就可享有法外特权,免受法律追究。

具体到曾轶可对执法人员爆粗口事件上,其先是不配合脱帽人像比对,后在民警人工复核时爆粗口,后又在微博上声称遭到刁难。纵观整个事件,曾轶可完全是不配合边境检查在先,反咬一口的恶人先告状在后。其行为丝毫不是一个守法公民应有的做法,反倒像极了撒泼耍赖的顽劣之徒。可以说,这种行为已经属于侮辱他人、妨碍公务,公安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需要明白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在遵纪守法方面,公众人物无疑有着更高的义务。因为其在相应领域有着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其一言一行也会给受众和粉丝带来示范。正所谓影响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决定了理当对公众人物在道德和守法意识上有着更高的要求,不能让其成为道德和法律上的矮人。

建设法治社会,需要每一个公民都成为自觉的守法者。更需要每一个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遵纪守法方面成为表率和模范,而非破坏规则的带头者。这值得每一个公民尤其是公众人物的警醒和铭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