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通坚持“三动三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韩伟)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南通市获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南通市委、市政府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始终坚持高位推动、层层发动、整体联动,以高压态势、强大声势、凌厉攻势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
高位推动 保持高压态势
压实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严格做到“三个一律”,凡是重点案件一律要挂帅指挥、凡是重要线索一律要阅批调度、凡是重大事项一律要牵头推动。同时强化严督实导,建立完善督导机制,组建专门督导队伍,督促各地党政机关主要领导靠前指挥。
此外,激发考核效应,将专项斗争绩效纳入市委“四个全面”综合考核、机关作风建设考评体系,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突出“斗争绩效、工作质态、社会效果”三类关键指标,引导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该市每季度通报各地和责任部门得分,分送到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底自动生成考核结果。
层层发动 营造强大声势
南通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要求,开辟宣传阵地,完善宣传制度,严明宣传纪律,将扫黑除恶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始终。
该市实施市县两级党委中心组扫黑除恶专题学习“全覆盖”工程,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市县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必修课”。4月25日,南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扩大)会如期举办,省扫黑除恶督导专员吴跃章作了专题授课,此项活动就是“全覆盖”工程的其中一场。同时,推进专项斗争专题宣讲“进党校”课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辅导纳入党校培训内容。
该市还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出台《南通市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群众向警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提供相关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核实的,可获得500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启东市在全国率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凡因举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或为涉黑涉恶案件举证遭受打击报复导致人身伤亡,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每次事故最高赔偿5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最高赔偿100万元。
另外,依托主流媒体,开设“扫黑除恶进行时”专栏,深入宣传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黑恶犯罪的界定标准、法律法规、重大典型案例,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在强大的正面舆论攻势下,该市累计509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整体联动 形成凌厉攻势
南通市委、市政府坚持标准引领,制度先行,围绕打击重点,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整合多方力量,完善打击体系,实施整体联动,形成主动出击的凌厉攻势。
统一执法标准,以贯彻“两高两部”1号文件和“四个意见”为引领,由市扫黑办牵头,建立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累计召开18次公检法“三长”涉黑涉恶案件会商处置会,重点围绕办案实践中遇到的“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等新型犯罪和“黑恶财产处置”方面统一执法思想、认定标准,强化提前介入、执法衔接,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建立由41名专家组成的人才库,专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指导,承担扫黑除恶重大机制建设、重点调研课题的研究论证工作。
为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市公安局组建11支、108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专门负责大要案攻坚和对县(市)区分片指导。法院、检察院系统强化案件院(庭、处)长办案制度,每一起涉黑案件和恶势力集团均明确院长(检察长)、庭(处)长直接办理。市司法局指导组建了由8名资深刑辩律师组成的法律顾问团,就个案和重大问题提供专项意见。启动专案侦办模式,公检法三家联合挂牌侦办重点案件,综合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措施,全力突破攻坚。其他成员单位也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通互动机制,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