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信阳中院执结一起标的近8000万元金融借款案件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通讯员张振芳 陈思思) 5月29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后,信阳中院迅速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5月30日一大早,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新中到达光山县执行现场,协调解决案件中的难点问题,促成一起标的近8000万元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信阳市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浉河区农联社5100余万元借款及利息,浉河区农联社提起诉讼,信阳中院判决被执行人15日内偿还5100余万元本金及利息。被执行人未履行清偿义务,浉河区农联社申请信阳中院强制执行。通过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查询,信阳中院查封了被执行人唯一一处可处置的财产,即位于光山县城正大街面积约13000平方米商铺,并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二次拍卖均遭流拍。信阳中院以该商铺7212.3万元的二次流拍价以物抵债做申请执行人的调解工作,经多次调解,申请执行人不愿意接受以物抵债,该案执行陷入僵局。张新中院长了解该案困境后,从回笼金融贷款、化解金融风险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综合考量,通过反复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并及时兑现,实现案结事了,达到双赢效果。
在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后,信阳中院始终将解决执行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保持执行工作力度不减、热度不退,确保“3+1”核心指标保持高水平运行,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