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检察院三项创新举措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
本报讯(记者田永刚 □孙晶 杨茜淳) 近日,大连市检察院举办“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与相关部门携手,为孩子们送出了一份司法保护的“大礼包”。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人大、政协、政法委、共青团、公安局、教育局、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以及旅馆业行业代表等参加了检察开放日活动。会上,该院相关部门领导通报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及五起典型恶性案件,并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大连市检察机关在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积极探索和相关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青少年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充分落实,大连市检察院创新举措增设了三项重要内容,即与团市委、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共同签订《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与市教育局会签《关于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联合督导的工作方案》;瓦房店市检察院与瓦房店市公安局、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的实施办法》。
据悉,依据会签的《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的意见》,大连市检察机关将着重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通过委托或服务申请等形式向本地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提出工作需求。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将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受理全市检察机关委托提供的相关社会服务及市共青团委派的工作,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项目化运作为载体,支持和引导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被害人以及涉及民事、行政案件未成年人提供必要的社会服务。
按照签订的《关于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联合督导的工作方案》,大连市检察机关与教育行政部门将组成联合督导组,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中小学、职业技术学校及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切实推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学生安全,预防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发生。
此外,为最大限度地减轻犯罪行为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瓦房店市中心医院将成为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紧密配合,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实行一次性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及时联合民政、司法、卫生、教育等部门开展经济、社会、医疗、司法等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尽早康复身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