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推动国土资源非诉执行案件执结到位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张鑫) 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一起非法占地案件终于执行到位,涉案企业将非法占地上的建筑进行了整体拆除,自行承担了拆除费用并清理了土地上的建筑垃圾。
2019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发现,苏州工业园区某服饰有限公司长期非法占地,2017年8月,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1个月退还非法占用的4442平方米土地,并处罚款人民币13万元。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因该公司拒不履行除罚款以外的其他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裁执分离”的执行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责令被申请执行人限期1个月退还非法占用的4442平方米土地决定准予强制执行,同时明确强制执行由地方政府组织实施。
3月29日,园区检察院干警赴案涉现场实地勘查,发现部分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未拆除,土地尚未恢复原状。经了解,在法院裁定强制执行后,该公司自行陆续对非法占地上的建筑进行了拆除,至2018年底完成了西侧三栋厂房及南侧两间厂房的拆除,但剩余西南侧占地面积约116平方米的一栋两层楼房未拆除。被执行人称因该建筑距离前面房屋不足一米,考虑安全问题,未能进行整改。检察机关与负责落实强制执行部门沟通联系,执行部门及时进行了实地勘查、安全评估、制定拆除施工方案。
近日,在各方的努力下,企业将剩余的两层楼房进行了整体拆除,企业自行承担了相关费用,该起行政处罚案件终于执行到位,避免了行政处罚“空头支票”现象,切实保护了国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