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为未成年人疯狂打赏设置“法治锁”
河南许昌一名患有直肠癌的女士,发现手机里原本要用于丈夫丧葬的5万元不翼而飞,结果是被孩子用来打赏主播。在2个月内,孩子通过支付平台,将父母缝了10年牛仔裤呕心沥血积攒的16万元,统统打赏了女主播。(5月19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网络直播平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频频暴露出监管缺失的问题,由于对未成年人缺少设置防线,导致未成年人沉迷直播平台不能自拔,类似未成年人“糊涂打赏”给女主播现象时有所闻。
打赏是互联网新兴的一种非强制性的付费模式。目前主流的打赏渠道有两种:一种是用户在直播平台购买付费道具再向主播进行赠送;另一种是通过个人账户进行转账,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微信等。一些未成年人涉世未深,在“女主播”们的各种“迷魂阵”下,被诱惑而稀里糊涂打赏,甚至是“倾家荡产”。虽然法律规定,家长对未成年人向主播的打赏可以请求返还,但实际上在追还过程中存在很多麻烦,并且要付出一定的维权成本。
应尽快为未成年人疯狂打赏设置一把“法治锁”。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再说,目前各直播平台采取的账号注册及登录方式基本可协助其履行用户身份及行为能力的形式审查义务。换言之,未成年人巨额打赏“女主播”,首先应当知会家长,家长不同意应认定无效。防止更多未成年人掉入打赏这个坑,直播平台要革新技术、加强监管,比如对用户与内容进行分类,设置打赏权限提醒等。另一方面,也要在制度设计上完善,明确各方责任,不让任何一方有空子可钻,从而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藩篱。
因此,笔者以为,应该尽快依法给“未成年人打赏”按下“拒绝键”。其实,这不是什么高科技,网络平台都是实名制上网,打赏人是未成年人,平台一眼可以看出,应该拒绝打赏,并需及时温馨提示:“拒绝未成年人打赏”,把未成年人的稀里糊涂打赏挡在门外,网络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履行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打赏,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利益的义务。诚然,家长管好“手机钱袋子”也是关键,免得未成年人糊涂打赏带来维权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