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倒逼依法集体决策
5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透露,《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草案,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5月19日光明网)
领导干部任职有期限,但责任追究却没有期限;一旦查实在任期内决策失误,无论离职时间长短,不管身在何处,都应一追到底,绝不姑息。这就是备受公众期待的终身追责制度。如此语境下,国家层面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草案,其中明确“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可以说是对终身追责制度的进一步强化和延伸。
凡事经过集体决策,征求大多数人的意见,然后再去决定如何办理,是发扬民主、避免“一言堂”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但问题是,过去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集体决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集体决策,而是“一把手”一锤定音,或者与个别副职关起门来密谋,且一拍即合;所谓的集体决策,变成了个人决策,借集体决策之名,行个人违纪之实。这样的集体决策,实际上是对民主集中制度的一次伤害。
一些政府及部门,之所以会将个人决策或盲目决策,说成是集体决策,是因为经过集体决策后,至少有两大好处:第一,师出有名,执行力强。因为这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名头大,即便是乱决策,也拥有不可置辩的权威意味;第二,问责无名,回避性强。集体决策的行为,出了问题自然要由集体承担,而问责又往往法不责众。也就是说,集体决策的托辞,确实能做到“进可攻、退可守”,成为乱决策、甚至违纪的绝佳借口。
可见,实行终身追责制,倒逼依法集体决策。今后,集体决策将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政府及部门负责人的领导水平与决策能力,“照”出了信息公开的力度和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照”出了政府及部门的整体形象。特别是通过这面镜子,时刻警示:集体决策也要依法进行,应谨小慎微,避免权力越位,踩了政纪国法的“红线”。否则,轻则被终身追责,重则承担法律责任。
日前,广东汕头市委书记马文田要求干部汇报工作时,不说“正确的废话”。媒体关注到,这一要求是在市委常委会提出的。据报道,马文田履新市委书记刚10天,工作“务实、雷厉风行”,敢于自我剖析,曾公开“自曝家丑”。(5月17日《新京报》)
@徐林生:搬“文山”,填“会海”,道路千万条,领导带头第一条。不说“正确的废话”,关键是以上率下,从主席台做起,从现在做起。
距离2019年高考还有20多天,虽然考点还没出来,不过合肥高考房已开始走俏!走访发现,目前合肥部分酒店已开启高考房预订服务,部分优惠房源甚至早早被“抢订”一空。(5月18日中安在线)
@维扬书生:高考房持续升温,这里面既有商家的刻意炒作,也有家长的盲目跟风。但是从实际效果看,家长花了许多钱不见得能换来自己想要的结果,真的该给持续升温的高考房降降温了。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此后,微信工作群整顿成为各地执行减负政策的微观切入点。(5月15日澎湃新闻网)
@陆仁忠:把微信工作群该删的删、该清理的清理、该合并的合并,让微信工作群回归该有的样子,应算是基层干部的普遍诉求。措施能否长久落实并不是简单小事,也不是一纸通知或意见可以绝对规范。要想整顿微信工作群成常态、有长效,靠的是“关键少数”的态度,也取决于是否有良好的监督举报机制。
陕西省决定从5月开始,开展为期1年的卫生健康行业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指出的医务人员中存在的“微腐败”和“医腐败”问题,认真查处医护人员帮亲戚朋友“协调挂号、安排病床”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行为。(5月16日《人民日报》)
@向秋:医护人员带“熟人”强行插队,一定程度上是利用自己的身份、资源优势,使特定关系人获得看病就医上的便利、有利条件,获取到特殊照顾。把医护人员带“熟人”插队定性为“腐败”,并无不妥,并不为过。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各地各中小学统筹校内外和家务劳动教育资源,保障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不少于1小时。今后,孩子做不做劳动、做得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变化,这些都将记入宁波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5月16日《现代金报》)
@王学进:在劳动教育中渗透德育,能端正学生的“三观”,提高社会公德,学会责任担当,学会合作和助人,经受意志品质的磨砺,且有助于解决当下德育虚化问题,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