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整改“一盖了之” 责任追究应一查到底

芜湖一污染地块被多年举报成“烂尾案件”,当地直接覆土封场。511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安徽芜湖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调查整改重视不够,督办不力,审核不严,导致群众多次举报的工业固废污染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非法倾倒、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垃圾长达7年,将一个深约67米、面积1万多平方米的水塘填满,场地地下水已被污染,环境隐患突出。督察组通报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查敷衍,整改不力,弄虚作假,表面整改。督察组称其既未查清污染事实及污染来源,也未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固体废物及受污染场地采取应有的处置措施,性质恶劣。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等,对此做出明确管理规定,严禁非法倾倒危险物,非法倾倒固体废物。可是芜湖市以及有关部门面对有害固体废物污染的群众举报竟然置之不理,对中央环保督察阳奉阴违,对“整改”置若罔闻,以致污染地块成“烂尾”,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近年来,类似环境污染“烂尾案件”时有所闻。一些企业阳奉阴违,玩“躲猫猫”“捉迷藏”游戏,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有的竟然胆大妄为,撕毁封条擅自生产,顶风作案,甚至有极少数地方政府与企业“团结起来对付检查组”。

污染整改“一盖了之”,责任追究应一查到底。环境保护,已成为全面小康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对于日积月累的环境污染类的慢性潜害不能漠然视之,应意识到环境污染可能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对于环境保护弄虚作假、拒绝整改现象,必须实行零容忍。对于污染地块成“烂尾”必须依法评估,并追究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一个都不能少。同时还应该追究所在地方领导的责任,必须与乌纱帽挂钩,让其付出沉痛的代价,否则很难治理地方官员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政绩饥渴顽疾。